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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政策速递 第92期 关于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发文、缴费等业务办理方式变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16 16:22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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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发文、缴费等业务办理方式变化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优化商标在线服务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于2025年10月20日上线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

    一、发文方式调整

    新系统上线后,针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的各类商标申请业务,自10月20日起,原以链接方式发送的商标电子文书将调整为以附件形式直接发送至申请人的电子发文接收邮箱。

    二、回文、缴费业务办理方式

    因发文方式优化,申请人在收到电子文书后,如需办理回文或缴费业务的,原系统办理方式自2025年10月17日起停用。申请人可任选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办理:

    1.线上办理: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https://sso.cnipa.gov.cn/am/#/login)注册用户并登录新系统,通过“我的账户-窗口办理转自行办理”功能,将相关申请转成自行办理,即可在线进行回文、缴费等操作。

    2.线下办理:前往最初提交该申请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特别说明:10月17日前已收到我局邮件通知,但申请人尚未完成回文或缴费业务等的,同样适用以上方式。

    三、新系统网址

    https://toas.sbj.cnipa.gov.cn/toas-extra-prod/logi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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