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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政策速递 第73期 国内申请人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 2025-10-14 17:52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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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申请人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国内申请人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需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在“商标申请声明”一栏勾选“集体商标”)和加盖申请人印章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提交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使用管理规则。

    申请人需要提交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授权文件、关于地理标志客观存在及其声誉的证明材料(俗称“史料记载”)。

    申请人需要提交地理标志所标示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划分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史料记载中表述的生产地域范围,也可以是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生产地域范围划分的红头文件。

    申请人需要提交地理标志所标示商品的特定品质、声誉与产地自然因素、人文因素关系的说明。应说明产地特有的自然地理条件、种植/养殖/加工方法是如何造就商品的特定品质的,也应详细说明当地生产地理标志所标示商品的历史沿革。

    此外,申请人需要提交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本身具备检测能力的,应提交其检测资质证书或者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其具备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专业检测设备清单。申请人委托他人检测的,应提交委托检测协议以及受托人的检测资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专业检测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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