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政策速递 第4期 办理商标申请途径介绍 |
依据商标法第四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注册。不同的主体需要通过何种途径申请注册商标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问:国内主体如何办理商标申请?
答:国内的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自行办理的,可以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问:国外主体在中国申请商标必须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吗?
答: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问:我们是一家香港(澳门/台湾)公司,可以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吗?
答:在内地没有营业所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以及在大陆没有营业所的我国台湾地区企业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内地设有营业所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以及在大陆设有营业所的我国台湾地区企业可以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
问:自行办理与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哪种更快呢?
答:两种途径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并无差别。其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文件递交和送达方式稍有差别。
问: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比自行办理多交哪些材料呢?
答: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除提交申请人相关书件外,还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和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还应当载明申请人国籍。
问:我该如何查询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呢?
答: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可登录“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栏目查阅。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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