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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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64期 市知识产权局到滨海新区调研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 2024-10-31 09:05      来源: 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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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日,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郭文强带队到滨海新区调研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区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滨海新区自开展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以来,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开局、高水平落实,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64项建设任务落地落实,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49项。一是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单独设立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检察院、区法院设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办公室。探索推进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多合一”监管模式试点改革。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强化政策支撑,出台政策文件25项。聚焦重点领域,统筹六项重点工程纵深推进。召开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新闻发布活动,充分展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三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快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的决定》,建立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多部门协同保护格局。构建“预防、打击、服务”三位一体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机制。四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建立“北方声谷”“生物制造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20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出台《民营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招募20余名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组建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队伍。五是促进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交流。首次承办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积极参与中国国际汽保汽配展、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电动车展览会,驻场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与新加坡知识产权机构建立合作机制。

    郭文强副局长对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对天津市、对滨海新区意义重大,要将示范区建设做的更完善、更扎实、更有效。一是要继续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严格把握示范区建设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示范区建设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要持续强化协调联动。加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传导、检查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要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准备工作。系统梳理前期建设工作任务情况,着手准备验收相关佐证材料,充分展现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果。

    下一步,滨海新区将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契机,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在创新、革新、出新中聚力攻坚,在识变、应变、求变中主动争先,加快完善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有力支撑滨海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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