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滨海新区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5年滨海新区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滨海新区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展2025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滨海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一企业申报的产品数量不超过3件,且同一系列或类型的产品仅可申报1件;若申报超过1件,则产品应分别属于不同类型或系列,采用不同的专利布局。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产品所属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
(二)申报产品所属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经济效益显著,具有行业领先的主营业务产品及相关技术储备;
(三)申报产品所属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具有主动运用专利布局参与国际竞争的意识;
(四)申报产品所属企业围绕申报产品开展了专利信息分析、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等工作,建立了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对产品的市场定位有清晰的认识和规划;
(五)申报产品应为具体型号或类型的产品,企业围绕该产品布局的有效专利不少于2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6件,且专利不存在权属纠纷,并完成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http://www.zlcp.org.cn)备案。
三、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提交《滨海新区专利密集型产品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部门动员。各开发区、街镇鼓励辖区企业申报,积极向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申报;
(三)专家评审。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认定核准。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履行相关程序,确定专利密集型产品。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滨海新区专利密集型产品申报书》(见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信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有效专利状态证明文件、有效专利清单、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国家专利产品备案证明,以及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开展专利布局等其他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要求提交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律采用A4纸,以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按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电子版材料应包括全部申报材料的PDF版本以及WORD文档,电子版材料名称命名格式为“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材料”。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纸质版材料需提交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五、相关要求
(一)各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完成国家专利产品备案,实现重点企业国家专利产品备案全覆盖;
(二)各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提示已完成国家专利产品备案的主体按年度及时完成专利产品信息的修改、更新、确认工作,避免影响年度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
(三)各市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要高度重视专利产品备案工作,按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相关要求积极动员产业链上下游创新主体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为备案主体做好服务;
(四)各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迅速行动,组织区域内重点企业开展区级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申报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及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至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
附件:1.滨海新区专利密集型产品申报书
2.滨海新区专利密集型产品推荐汇总表
3.申报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4.天津市滨海新区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5.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操作手册
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
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杜丛洋;联系电话:022-65369976)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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