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知识产权局内设机构设置 |
区知识产权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保密、建议提案、信访、档案、安全生产、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策研究、意识形态和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财务、后勤、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行政应诉等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绩效考核等工作和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统战、双拥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合作与交流。牵头负责网信工作,承担网络内容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室(商标管理室)。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实施国家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商标、专利等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组织研究提出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负责指导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工作。承担指导全区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加强商标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商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驰名商标申报工作。
(三)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室(公共服务室)。负责知识产权政策、战略规划和公共服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区知识产权战略和综合性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的政策和制度。承担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工作。组织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工作。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指导和促进原产地地理标志培育运用工作。组织专利奖等推荐工作。负责专利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利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管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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